小说只看过一遍,大斌的有声听了五六遍,一直有个很别扭的地方,不吐不快。 近些年,网络上有句话比较流行“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讲关系(也有说讲法律)”,我不对这句话表达认可或者不认可,但它反映了当下很多人的认知,也能一定程度上代表部分社会现状。当然,提这个不是为了喷什么,只是以此开个头。 自从陈灵均在落魄山安家后,御江水神来过几次落魄山。 第一次来落魄山,是为了让陈灵均找关系帮自己吞并周围几条江水。此事让陈灵均为难,一是当时他没有什么关系,魏擘不会卖他面子,二是没有给他打点关系的神仙钱。第二点,有暖树和景清的一段对话为证,暖树问景清:御江水神有给你打点关系的神仙钱吗?既然暖树能这么问出来,就能间接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大骊官场可以用神仙钱通融打点关系甚至有买卖官员的可能性。魏擘不帮忙,景清给了江神一笔神仙钱,让江神去属地打点关系。暖树和景清虽然长居落魄山,但他们对大骊和黄廷国的政治生态不可能不了解,毕竟还经常和正神魏擘来往,所以他们言下用神仙钱作为官场的敲门砖不是空穴来风。 第二次来落魄山,是为了江神考评,当御江水神考评是丙等,很不理想,想通过景清帮忙在魏擘那的考评通融一下。此时陈平安在桐叶洲创建下宗,书里用猪脸的话来描述过陈平安关于如何和御江水神相处的观点,大意是:如果事情不大,就让魏擘帮忙打点下,帮忙转化成神仙钱,这笔钱落魄山出。如果事情比较大,就麻烦魏擘去拦着,让江神滚蛋。按御江过往几年的治理情况看,他只能得个丙等,但魏擘这次帮忙改了考评。在魏擘那边,除了是陈平安的人情外,还有自己的看法:这次考评先放过御江水神,如果下次没有改善,两罪重罚。但陈平安的关系在前,才是魏擘更改考评的根本原因。 那有个问题就很有意思了,那就是大战过后大骊的山水官场规则到底有多大的作用,或者说可以为了神仙钱和人情关系做多大的改变。 秀虎讲的事功,可以用战功来作为违反规则的代价,在统一宝瓶洲之前有过这样一段描写,大致如此:不允许将领随随便便就屠城灭国,如果做了,那就用战功来换,战功不够,用神仙钱弥补,神仙钱还不够,那就用人头来还。可能有出入,但大致上这就是当时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应,可以用功劳和神仙钱来弥补违法法律的责罚。 文庙也有类似的做法,其中之一可以参考豪素。豪素杀了南光照,本来是被关功德林的,但是允许他用蛮荒飞升境大妖的性命来换逃避文庙责罚的机会,事实却是也如此。文庙的这种规则比较宽泛,但无论如何,是有法律效应的。 豪素杀南光照,是大案,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浩然天下的政治走势。御江水神的操作肯定算不上大案,但也没必要纠结是中案还是小案。魏擘在修改山水考评时已经是违反规则或者违反法律了,甚至可以说就是在以权谋私,这种私是和陈平安之间的个人关系,利益关系。之前某一章有个描述,大致是:陈平安为了暖树可以去xx山神那边偷文运菖蒲。出发点是好的吗,肯定是,为了暖树。但站在山神角度去考虑,这种行为就是偷。人家也就是碍于文圣一脉在浩然天下的势力以及和文圣的私交不会去文庙告陈平安罢了。这种事老秀才没少干,当然有人会说老秀才会在一个更大的范畴弥补对方,但在当时当刻,主人家是不愿意的,没经过同意就顺手拿走,那就是偷。 韩非作为法家的巨擘,可是荀子的亲传弟子啊。剑来里也有法家,剧情就这么安排,我真有点膈应。比总管不让保安和宁姚结婚让一些人膈应更为膈应。 剑来是讲人性,讲人心的,讲人和社会如何相处的。魏擘以权谋私的事情没少干,文圣鸡鸣狗盗的小错没少犯,陈平安也有小偷小摸的倾向,甚至他还有句话:什么时候我偷了一个西瓜可以跑走吃掉就过了心关了。你陈平安是过了心关了,那你有没有想过丢瓜的瓜农,被人偷了西瓜,会不会影响他的世界观?会把。当然,你可以安排保安以后给瓜农家的孩子身后挂几个灯笼,扔几个神仙钱,奉还百倍千倍,但这影响偷的本质么?是不是你位高权重,剑术高就可以这么做?偷了别人的东西,回头扔给他一袋金瓜子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了。如果作者笔下的陈平安以这个思路走下去,剑来的世界观很有问题,甚至会崩塌。大骊的官场会在一次次的以权谋私下慢慢走向崩溃,北岳山神可以违反规则,为什么我不可以,他可以以权谋私,我为什么不可以,陈平安作为国师可以打点关系,为什么我不可以。书简湖结果不重要,因为你要讲一个道理,人得正视自己的私心,这没问题,很对,但这能作为我们去违法规则的借口吗?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这个世界会怎么样? 有些事情可以去推演,应该有更完整的推理证明目前这种走向不对,但我实在困了,先这样吧,回头再说。
小说只看过一遍,大斌的有声听了五六遍,一直有个很别扭的地方,不吐不快。 近些年,网络上有句话比较流行“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讲关系(也有说讲法律)”,我不对这句话表达认可或者不认可,但它反映了当下很多人的认知,也能一定程度上代表部分社会现状。当然,提这个不是为了喷什么,只是以此开个头。 自从陈灵均在落魄山安家后,御江水神来过几次落魄山。 第一次来落魄山,是为了让陈灵均找关系帮自己吞并周围几条江水。此事让陈灵均为难,一是当时他没有什么关系,魏擘不会卖他面子,二是没有给他打点关系的神仙钱。第二点,有暖树和景清的一段对话为证,暖树问景清:御江水神有给你打点关系的神仙钱吗?既然暖树能这么问出来,就能间接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大骊官场可以用神仙钱通融打点关系甚至有买卖官员的可能性。魏擘不帮忙,景清给了江神一笔神仙钱,让江神去属地打点关系。暖树和景清虽然长居落魄山,但他们对大骊和黄廷国的政治生态不可能不了解,毕竟还经常和正神魏擘来往,所以他们言下用神仙钱作为官场的敲门砖不是空穴来风。 第二次来落魄山,是为了江神考评,当御江水神考评是丙等,很不理想,想通过景清帮忙在魏擘那的考评通融一下。此时陈平安在桐叶洲创建下宗,书里用猪脸的话来描述过陈平安关于如何和御江水神相处的观点,大意是:如果事情不大,就让魏擘帮忙打点下,帮忙转化成神仙钱,这笔钱落魄山出。如果事情比较大,就麻烦魏擘去拦着,让江神滚蛋。按御江过往几年的治理情况看,他只能得个丙等,但魏擘这次帮忙改了考评。在魏擘那边,除了是陈平安的人情外,还有自己的看法:这次考评先放过御江水神,如果下次没有改善,两罪重罚。但陈平安的关系在前,才是魏擘更改考评的根本原因。 那有个问题就很有意思了,那就是大战过后大骊的山水官场规则到底有多大的作用,或者说可以为了神仙钱和人情关系做多大的改变。 秀虎讲的事功,可以用战功来作为违反规则的代价,在统一宝瓶洲之前有过这样一段描写,大致如此:不允许将领随随便便就屠城灭国,如果做了,那就用战功来换,战功不够,用神仙钱弥补,神仙钱还不够,那就用人头来还。可能有出入,但大致上这就是当时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应,可以用功劳和神仙钱来弥补违法法律的责罚。 文庙也有类似的做法,其中之一可以参考豪素。豪素杀了南光照,本来是被关功德林的,但是允许他用蛮荒飞升境大妖的性命来换逃避文庙责罚的机会,事实却是也如此。文庙的这种规则比较宽泛,但无论如何,是有法律效应的。 豪素杀南光照,是大案,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浩然天下的政治走势。御江水神的操作肯定算不上大案,但也没必要纠结是中案还是小案。魏擘在修改山水考评时已经是违反规则或者违反法律了,甚至可以说就是在以权谋私,这种私是和陈平安之间的个人关系,利益关系。之前某一章有个描述,大致是:陈平安为了暖树可以去xx山神那边偷文运菖蒲。出发点是好的吗,肯定是,为了暖树。但站在山神角度去考虑,这种行为就是偷。人家也就是碍于文圣一脉在浩然天下的势力以及和文圣的私交不会去文庙告陈平安罢了。这种事老秀才没少干,当然有人会说老秀才会在一个更大的范畴弥补对方,但在当时当刻,主人家是不愿意的,没经过同意就顺手拿走,那就是偷。 韩非作为法家的巨擘,可是荀子的亲传弟子啊。剑来里也有法家,剧情就这么安排,我真有点膈应。比总管不让保安和宁姚结婚让一些人膈应更为膈应。 剑来是讲人性,讲人心的,讲人和社会如何相处的。魏擘以权谋私的事情没少干,文圣鸡鸣狗盗的小错没少犯,陈平安也有小偷小摸的倾向,甚至他还有句话:什么时候我偷了一个西瓜可以跑走吃掉就过了心关了。你陈平安是过了心关了,那你有没有想过丢瓜的瓜农,被人偷了西瓜,会不会影响他的世界观?会把。当然,你可以安排保安以后给瓜农家的孩子身后挂几个灯笼,扔几个神仙钱,奉还百倍千倍,但这影响偷的本质么?是不是你位高权重,剑术高就可以这么做?偷了别人的东西,回头扔给他一袋金瓜子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了。如果作者笔下的陈平安以这个思路走下去,剑来的世界观很有问题,甚至会崩塌。大骊的官场会在一次次的以权谋私下慢慢走向崩溃,北岳山神可以违反规则,为什么我不可以,他可以以权谋私,我为什么不可以,陈平安作为国师可以打点关系,为什么我不可以。书简湖结果不重要,因为你要讲一个道理,人得正视自己的私心,这没问题,很对,但这能作为我们去违法规则的借口吗?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这个世界会怎么样? 有些事情可以去推演,应该有更完整的推理证明目前这种走向不对,但我实在困了,先这样吧,回头再说。